開放時間:
1、周一至周三、周五:
08:00——17:30 冬季
08:00——18:00 夏季
2、周四:08:00——11:30 下午閉館
3、周六(僅一樓借閱處開放)
08:30——11:30 14:30——17:00 冬季
08:30——11:30 15:00——17:30 夏季
4、法定節假日開放時間另行通知。
辦證須知:
1、注冊與辦證
◆ 每位讀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免費辦理一張普通借閱證。有效身份證件包括:第二代身份證、戶口簿、軍人證、護照、駕駛證等。
◆ 未成年人辦理借閱,須征得法定監護人的同意,憑戶口簿辦理,監護人將為子女的行為承擔責任。
◆ 普通借閱證交納100元押金,每次借閱2冊書刊,借期一個月。
◆ 特需證交納200元押金,每次借閱4冊書刊,借期一個月。
◆ 毛研讀者證交納300元押金,每次借閱6冊書刊。借期一個月。
◆ 團體證交納2000元押金,每次借閱50冊書刊,借期一個月,不續借。
2、掛失
◆ 如不慎遺失借閱證,應及時辦理掛失手續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◆ 如找到借閱證,憑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辦證處解除掛失。
3、驗證
◆ 借閱證有效期一年,到期后請持證到辦證處辦理驗證手續。
4、補證
◆ 讀者須妥善保管借閱證,因自身原因導致借閱證丟失,需要補證時,須交納工本費10元。
5、退證
◆ 退證讀者須將借閱證上所借圖書全部還清,證上無延誤費方可辦理。
◆ 讀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借閱證等辦理退證手續,退還相應押金。
◆ 如代辦退證手續,需出示持證人與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,并提交雙方復印件且簽字確認。
6、具體事宜請咨詢工作人員
◆ 咨詢電話:0731—55650037
借書規則:
◆ 讀者憑有效借閱證可借閱一樓所有開架圖書和期刊。
◆ 需借閱除版本庫外的其他庫房圖書時,請先查閱館藏目錄,填寫好索書條后,到借閱處辦理借閱書、刊手續。
◆ 本館所有畫冊、毛澤東單行著作及部分大辭典概不外借,僅供閱覽。
◆ 讀者借閱前,應仔細檢查所借書、刊是否有污損、缺頁。如有問題,請向工作人員說明,否則須依據實情賠償。
◆ 借閱期滿,逾期歸還者,每冊每天收取滯還費0.20元。
◆ 請讀者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。
借書證的使用
◆ 借書證僅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。
◆ 如有特殊情況需代借者,由證件所有者向工作人員說明具體情況,經同意后方可。但因代借引起的一切后果,由借書證所有者負責。
◆ 所有辦證人員退證時,必須還清所借書刊、資料,并出示押金收據,方可退證。
◆ 特殊讀者本館可辦理上門送書業務。
書刊賠償制度
本館書刊系公共財產,凡缺損、損壞者原則上要求賠償同樣版次的新書刊,并交加工費5元。無法賠償同樣書刊者,按下列標準執行:
◆ 凡有關毛澤東方面的書污損和丟失的,按出版年代不同予以10-30倍的賠償。
◆ 凡在書刊上劃線、圈點、批注及污損書刊者,按1.00元∕頁賠償。
◆ 凡遺失書刊者,按原書價的兩倍賠償,或賠償相同價值的同名書刊;過刊丟失按原價賠償。
(內容連貫的多卷書,以總卷價作為該書的原價;內容不連貫的多卷書,按該冊價格計算。)
◆ 書刊遺失一年內,若找到原書刊者,在沒有損壞原書的情況下,或又找到同版次新書的,均可憑賠償單據退款,并作相應的超期處理。
◆ 對偷竊書刊者(包括書刊撕頁、封面與內容不符、條碼與圖書內容不一致等),予以50元∕次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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